法学论文属于哪种类型研究 应用研究?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论文属于哪种类型研究 应用研究

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科学家自主创新的自由探索和国家战略任务的定向性基础研究;对基础科学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系统地进行采集、鉴定、分析、综合等科学研究基础性工作。  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地球科学、生物科学;交叉学科:工程科学、农业生物学、生物医学、信息科学、能源科学、资源、环境与灾害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海洋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学科: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管理科学。  应用研究:  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基础研究是为了认识现象,获取关于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的知识,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应用研究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应用目的。  ——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具体表现为: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所谓应用研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    综合研究:  综合研究是一个合成词汇;有综合和研究组成,在汉语中一般来说综合有三种意义;  1。把分析过的对象或现象的各个部分、各个属性联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跟“分析”相对  2、不同种类、不质的事物组合在一起。如,综合治理、综合平衡、综合大学、综合艺术等。    3、作家围绕一个中心意念,加工、改造许多旧材料,使之揉合成一个新的有机的艺术形象的过程。  综合研究的一般概念是指在事物的研究过程中以把握整体的概念,全面的考虑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作为研究问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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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一、社会调查法  这是《调研报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对法学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突破。《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  1、访问调查  访问调查的主要优点是灵活方便弹性大,可适用于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调研报告》一文采用无结构式访问调查中的重点访问与深度访问的,主要对30余位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这些受访对象的资格一般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对沉默权有所了解的公检法司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但《调研报告》在采用访问调查的时候,在其对调查结果的评述中并未将被“深度访问”的对象的意见单列出来,更没有对在进行深度访问过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设计的问题之外的新信息新收获在文章中予以阐述。  因为不论调查者的思维有多缜密,在与受访者面对面的访问调查中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获,若能将这些收获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将会使文章内容更丰富也更具说服力。  2、问卷调查  由于访问调查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费用较高,所需人力和时间较多,从而对规模即“量”产生限制性影响,因此为获得较全面客观的结果,多采用将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  《调研报告》一文正是将这两种同时结合运用的范例。其在调研分发问卷423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其中公安人员45份,检查人员69份,法官40份,律师27份,教学科研人员82份,普通居民137份。通过这种定量的研究方法,确保了调研方法的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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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有那些刊物可以投稿

《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法学杂志》、《政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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